30 Nov 2008Google善恶大辩论
google公司的经营哲学是“不作恶”(感谢:Jae C. Hong/美联社)
这次公开讨论的问题是“google是否违背它的'不作恶'的格言。“
你自己可以在下面的评论中表示赞同或是反对。但是在这之前请先读读下面这些论点,这些论点是这周在曼哈顿举办的一场牛津风格的大辩论上提出来的,举办方是Intelligence Squared US ,它是Rozenkranz基金会的一个项目,除了这次google善恶大讨论之外,它还有其他一系列的诸如此类性质的讨论。在这场两个小组,6个专家的辩论开始之前,20%的观众赞同这一格言,31%的人不赞同这一看法,还有将近一半的人没拿定主意。
这是一场激烈的辩论,其中混杂了大量有关google市场支配力,隐私权实行以及在中国内容审查的谈论,除此之外,这场辩论中辩论者半开玩笑(tongue-in-cheek )的试图将这家搜索公司与波尔波特[1],恶魔撒旦,邪恶博士以及其他黑暗代表人物对比起来做比较。
弗吉尼亚大学助理教授Siva Vaidhyanathan,认为Google实际上背负7宗罪所述的所以罪孽。(对于这7宗罪,他使用了它们的拉丁名),下面是他论点的一个压缩精华版。
Luxuria (奢侈或是淫欲): 在google工作之人可以享受按摩推拿。而这正是最高形式的肉体色欲。
*Gula *(饕餮): 他们整天都可以吃,无论他们想要吃什么。google有太多他们无法拒绝的美味食物。而饕餮恰恰就是这样定义。
Avaritia (贪婪):google与雅虎的广告合作交易就是google为了最大化它的利润,取得市场垄断地位(或是彻底破坏市场竞争)诸多例子中的一个。
Acedia (懒惰):google的广告模式是十足的搭便车式的懒惰。google拿我 们的劳动成果来赚钱。我们辛苦写博客,我们将我们的小猫咪放在滑板上,给他们录视频。我们干了所有的活,而google随后却坐享其成,他们洗劫计算机上 的所有内容,然后又把这些给我们吐回来,而几乎没有附加上任何有真正价值的东西。
Ira (暴怒): 全美有数以百计的小公司发现他们的google上的PageRanK明显下降,原因就是这些小公司试图优化他们的结果。他们只是在做一个公司应该做的事 情,为自己赚取更多的注意力。而google的算法,它那没头没脸的,缺乏人情味的算法将怒火全部撒在了这些小公司上面。
Invidia (嫉妒): Google最近推出它一套直接是与微软办公套件竞争的服务。当然,他们也不时以各种方式恐吓,企图要放倒ebay ,放倒贝宝(paypal),或是亚马逊。
Superbia (傲慢, 或是 目中无人): 公司的真正格言是“组织起世界所有信息使得所有人都能方便获取”,你还能找出比着更为狂妄的话来吗?
为google辩护的一方是一名博客Jeff Jarvis,他写过一本名为《google将会做什么?》的书。他罗列了google的八大美德,这次没有用拉丁文。这下面是浓缩精华版。
Google向世人开放世间的所有知识:我们不再以“我不知道”这句话作为一场争论的结束语。我们去google下,google会回告诉我们答案的。
Google尊重大众的智慧: Google学习它所获得的信息,因为它信任我们。
Google采纳大众的智慧并将它归还会我们:瞧瞧google的流感趋势搜索。它让我们知道我们搜索流感的频率,以及流感正在到来。那是我们的知识,不是google的。
**Google将大众紧密联系起来: **我们经常因为上网而被人指责为不合群。但是我认为我们已经变得非常热衷于社交(hyper-social),我认为我们的联系更为密切。承认吧,你们中间有多少人用Google搜索过旧时的女友或是男友?
Google是一个可以让我们发挥创造性的平台:这是一个创新年代,Google给提供了平台,工具供我们创新之用,google也找到了让我们为此买单的方式
Google的确有广告:[网页发布者]可以按照我们的意愿处置我们的广告。我们可以用[google]来创办一个完整的企业。我们用它就能建立起整个商业活动(movements),使用google就可以找到我们。我相信,google广告甚至可以支撑起新闻业的未来。(译者:这里可能有误译。读者参见原文。)
**Google.org(狂妄地)试图想解决全球变暖和能源问题: **政客们试图用规章制度,税收,禁令以及轻责(slaps on the wrist)来使我们应对能源问题。而google采用的手段是投资,创新和发明。
Google有一套对待员工的新模式: 我们能去按摩,他们也能去。[他讲到这结束,因为时间到了。]
在长达1个半小时的辩论时间里,也穿插了许多其他问题的讨论。如果你很感兴趣,你可以看看该活动的文字版本 ,iTunes上很快也会有该活动的播客供下载(podcast)。下周美国全国公共电台(NRP)也会播送这次大辩论。
辩论过后,要求观众以手势再次做表态。结果双方势均力敌:47%的人认为Google违背了它“不作恶”的格言而47%的认为没有。(6%的还没表态。)
所以有些读者想要加赛决胜负(tie breakers)。在下面的评论中,写下你的看法:“google作恶”或是“google不作恶”,然后说出你的原因。
可选拉丁文作答。
Til next time,
Jason at 00:00